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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七一”表彰活动的通知(院党发〔2022〕4号)
    2022-05-05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激励全院共产党员和各党支部在“双一流”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组织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和教书育人模范党员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1.先进党支部:教工2个,学生5个。

       2.优秀共产党员:教工10名,学生23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教工5名,学生15名。

       4.优秀党支部书记:教工2个,学生5个。

       5.教书育人模范教师:若干。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基本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模范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

职教工党支部还要模范执行系务会制度,把好政治关,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学生党支部还要健全与班委会、团支部协同工作机制,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中发挥重要作用。

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还要发挥正能量,在关心下一代、组织老同志互帮互助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二)优秀共产党员

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的正式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风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

在职教职工党员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要求,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学生党员还要模范践行“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等要求,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长成才表率作用发挥明显。

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还要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于律己,老有所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本条件:推荐对象是本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学院党委委员、专职组织员。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2.在职教工和离退休教工连续从事党务工作三年(含)以上,学生在党建中心或党支部持续从事党务工作一学期以上。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4.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

基本条件:被评为先进党支部的支部书记。

(五)教书育人模范教师

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含退休返聘教师),包括教学科研岗、工程实验岗、行政思政岗,包括但不限于党员。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潜心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关心关爱学生,受到学生爱戴。

2.勤奋敬业,治学严谨,教学科研水平高,道德修养好。

3.勇于开拓创新,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较高,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师生中发挥表率作用。

三、评选及表彰程序

(一)申报阶段(5月5日-5月8日)。各支部及时通知支部党员积极申报,按照要求撰写事迹材料。

(二)支部评议阶段(5月9日-5月11日)。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拟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民主评议。

(三)审批阶段(5月12日-5月15日)。学院党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讨论确定拟表彰对象。

(四)公示阶段(5月16日-5月20日)。对经学院党委讨论通过的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内外人士监督。

(五)评选后将进行线上线下宣传。

四、评选办法

(一)先进党支部

各支部自主申报。

(二)优秀共产党员

从本支部内产生,经支部评选后报学院党委审核。每支部推荐2人(乐育党支部推荐3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从本支部内产生,经支部和学生党建中心评选后报学院党委审核。每支部推荐1人,学生党建中心推荐4人。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

被评为先进党支部的支部书记自动当选。

(五)教书育人模范教师

从本支部覆盖的教学、科研和服务保障团队中产生,不限党员,支部评选后报学院党委审核。每个在职教工党支部推荐1人。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事迹不得少于300字,并附个人清晰生活照一张,文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二)申报材料请于5月11日前发送至skdb@bnu.edu.cn。组织推荐的请以支部或党建中心为单位打包发送。

(三)在推荐申报过程中,各支部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与,并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四)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专题组织生活会相结合,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积极营造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学校120周年华诞和党的二十大。

联系人:殷实             联系电话:5880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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