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8-11-23 浏览次数:
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做合格党员”的意识,根据《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生命科学学院党委每年在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议对象
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 评议时间
各支部
每年12月对支部成员
自然年度内的表现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三、 评议内容
结合《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学院党员民主评议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6.是否能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
四、 评议要求
(一)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主要包括集中学习、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支委评议等程序。
1.集中学习
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统一到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各项精神上来。
2.个人自评
党员着眼学校、学院、支部三个层面,立足本职工作,坦诚面对,深刻剖析,充分交流,举一反三,积极反思,将民主评议作为夯实支部建设,提升个人修养的重要途径。按照党员标准,认真对照检查,
撰写个人总结(不少于1000字)。主要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遵守党章党纪等方面的情况。
3.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支委评议
支部内分成若干小组,每组3~5人(含一名群众),首先,由党员根据个人总结进行个人陈述;之后,组内成员按照《民主评议党员评价表》对陈述人打分;最后,支部委员会对支部的每名成员按照《民主评议党员评价表》打分。
(二)评议结果
党员民主评议总分取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支委评议分数的
平均分。
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综合考虑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做出评价,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层级确定等次,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党支部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做出组织处置。在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将
党员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党员评价表》和结果交分党委备案。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