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北京市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2015-04-08  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报送2015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优秀毕业生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在我校开展北京市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参评范围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 
 2015 
 年春季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统计数据以研究生院提供的截止于1月5日的数据为准。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3.在校期间曾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二)优先推荐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和创业的。 
 
  2.在校期间有过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等突出表现、有过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和媒体报道的。 
 
  3.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 
 
  五、评选流程 
 
  1.1月7日-1月12日 
 
  学生本人申请,请申请人于12日(周一)中午11:00前提交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生科院学工办(生科院121室),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生科院学工办邮箱 
 
skyxgb@bnu.edu.cn。 
  2.1月12日-1月13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工作处予以复审。 
 
  六、几点说明 
 
  1.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2.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最后评选以北京市通知为准。 
 
  联系人:张佳唯 58807719 
 
 
                         
                        附件:
    201517162434182.doc